其实,你离企业主工签 – 移民更近了!

这个月业内的一件成功案例,释放了一个令人振奋的信号:企业主工签的申请条件其实比以前更加宽松,因此也离我们许多的申请人更近了!

相信这一判断颠覆了之前很多业内人士的悲观想法!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还需要从头谈起 ——

图源:摄图网

悲观 ● 缘起

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,加拿大移民局出台了一项新政,把业主/经营者工签类别(我们通常叫“企业主工签”,英文“Owner / Operator Work Permit”,简称为“OO WP”或“OO LMIA”)从临时外国工人计划 (TFWP) 中移除。在此之前,该类别允许申请人豁免依照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 (LMIA)在加拿大劳动力市场中打招聘广告的要求,但4月1 日的新政实施后,就需要和普通LMIA申请一样在申请工签前发布1个月的广告。

这项新增的LMIA环节被大家看作是移民局延长了企业主工签的申请时间、提高了门槛、增加了拿工签的难度!

因此,在新政实施伊始,几乎所有移民业内人士和青睐这一项目的移民申请人都在感叹:“这类企业主工签项目玩完了!今后又少了一条快捷的移民路径!”

说它“快捷”,是因为OO WP 一般在4个月左右就可申请下来,企业主申请者经营生意1年后即可通过合格的雅思成绩如4个6分,或者读4分、听说写5分的条件,通过LMIA加50分 或者200分在联邦技工类、或者是经验类快速通道 – FSW / CEC EE 申请PR,疫情前一般在6个月左右就可以获批PR,从而使整个流程从申请工签到拿到PR不到2年完成!

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      此处是“出现转机”的分界线      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≈

那么为什么说新政反而放宽了企业主工签项目的申请条件呢?

我们仔细研究和对比了一下过去和现行的申请条件,发现除了增加招聘广告的条件之外,最大的区别如下 –

变政前的申请条件

  • OO WP仅适用于企业主,即至少持有50.1%股份的大股东
  • 作为合格的业主/经营者,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工签申请之前证明,他们在加拿大的工作时间中 –
    • 拥有控制权:
    • 作为独资经营者
    • 成为大股东(提供官方文件来确认股东拥有控股权)
  • 在获得企业的控制权之前 (>=50.1%),LMIA不能获批
  • 综上所述,鉴于一家企业只能有一个大股东,每个企业主工签项目其实只能有一个合格的申请人,

变政后的申请条件 –

  • 申请人可以持有少于50%的公司股份,即小股东也满足条件
  • 基于以上条件,只要有真实、合格的工作岗位,每个LMIA项目可以有多个申请者
  • 只要有选好的生意,申请人可以未完成购买生意之前,该生意的现任雇主发布招聘广告1个月,就可以开始申请LMIA,实际上缩短了原先申请工签前,前期准备和购买生意的冗长时间

现在大家应该离“爱上“现行政策还有一步之遥了吧 ~~~

我们再看一下这最让大家牵肠挂肚的最后一步:如何化解LMIA要求的招聘广告要求?

文章开始提到的成功案例之所以被称之为“令人振奋“,算得上企业主工签界新政下的一个标志性案例,是因为它成功地为招聘广告环节带来了一剂“解药” —— 加拿大就业和社会保障部(简称“劳工部“,英文缩写”ESDC“)是允许雇主给加拿大本地求职者们设置一个最低投资额 / 投资占股比的“杀手锏”门槛的,可想而知、也同时实际证明,这一门槛是“灭绝师太”级别的,几乎不会有任何的本地求职者愿意花几倍于目标年薪的价钱为自己“买”份高薪工作!

(这里可以暗自为加拿大劳工部纳一下闷:既然设置的招聘环节形同虚设,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给自己加一份无效的工作量?!)

知彼 ● 知己

在申请企业主工签时,我们需要非常理解劳工部在审批该项目时,批准LMIA工签最看重的几点 –

  • 基于《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》第 203(1)(a)条 ,以及第 200(5)条,工作的真实性至关重要
  • LMIA项目对于雇主(Employers)来说必须是最后的手段 (last resort),也即雇主是真实在加拿大本地可触及的范围内找不到合适的人了,工作岗位真实存在劳动力短缺
  • 该职位对生意必须是不可或缺的
  • 申请人必须有真实的相关技能
  • 该申请人必须是积极参与生意
  • 用人需求必须是临时的 (申请人需要在工签有效期结束后证明自己有回国的意愿,不过实际操作过程中,这时的申请人已经开始申请PR了 —— 这在移民法里是允许的,被称为“双重意图“ )
  • 不允许被动投资
图源:Pixabay

然后,我们再反观对自己的要求 ——

适合通过企业主工签项目、最终申请到PR的人群大致是 –

  • 年龄不限、行业不限
  • 有相关工作经验、背景
  • 有一定资金 (20万加币及以上) 准备投资购买加拿大企业的股份
  • 英语良好 (雅思读4分,听说写5分及以上)
  • 愿意付出1~2年时间驻守在加拿大认真经营生意、执行管理职能(具体工作由下属经理完成)
  • 有一份有专业、有说服力的商业计划书
  • 可与他人合伙购买生意

适合通过该项目出售的生意要求 –

  1. 已运营至少 2-3 年的现有企业
  2. 确保您的企业拥有 5-6 名员工和至少 2 名高级管理人员
  3. 生意的市场评估价建议不低于30万加币
  4. 针对以下几类生意,在以上2)、3)点上可酌情考虑 –
  5. 濒临破产、解散员工的生意
  6. 偏远地区的生意
  7. 政府优先考虑的行业领域

结合目前形势,如果你没有其他合适的路径,又梦牵魂绕地想移民加拿大,那么现在绝对是考虑通过购买生意办理移民的好时机,因为这三年正赶上移民局“扩招“到每年41~42万的配额、联邦快速通道可能在任何时间,为完成配额任务把原先的低分申请人都”打捞上岸“,各行各业的生意因疫情影响基本面还呈疲软之势,是抄底、入手生意的好时机!